㈠ 三角貿易中的女黑奴,奴隸主是怎樣對待她們的呢
中國之所以偉大,那時因為我們從未靠侵略和殖民發展自己,反觀那些西方歐洲國家,為了金錢展開了長達300年「黑三角貿易」。
新航路的開辟使得歐洲國家開始對世界有了新的認識,但同時也是非洲和北美洲原住民災難的開始。哥倫布發現美洲大陸後,葡萄牙,西班牙,英國和法國紛紛開始殖民擴張,他們在美洲實行人種滅絕政策,導致美洲勞動力大量缺乏,但同時美洲種植園和金銀礦都需要大量勞動力,為此殖民者將目光瞄準了非洲大陸,由此形成了史上臭名昭著的「黑三角貿易」。

資本的原始積累往往充斥著暴力和血腥,長達300年的黑奴貿易,使得非洲大陸上喪失了將近一億的精壯勞動力。但是在此期間,歐洲的經濟卻得以迅速發展,不得不說是一種諷刺。
如今隨著時代的發展,雖然黑奴貿易早已廢除,但是種族問題依舊存在於西方國家,這也是當前迫切需要改善的方面。
㈡ 黑奴貿易是如何形成的
第一,美洲的種植園奴隸制是特殊歷史條件的產物。從歷史上看,當一個社會經濟形態中占優勢的是產品的交換價值,而不是使用價值,即在發達的商品經濟狀態中,奴隸才會被大量用於生產領域,如古代希臘、羅馬的奴隸制;反之,在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狀態中,剩餘勞動就受到或大或小的需求范圍的限制,而生產本身的性質就不會造成對剩餘勞動的無限制的需求,這種奴隸制就帶有溫和的家長制的性質,古代東方及撒哈拉以南非洲的家長奴隸制(又譯家庭奴隸制)就是這樣。而美洲的種植園奴隸制不同於歷史上任何發達的奴隸制。它不是同一般的商品經濟相聯系,而是捲入了資本主義生產方式所統治的世界市場。這個市場使它們產品的外銷成為首要利益。因此,它必然受資本主義經濟規律的支配,需要不斷地擴大再生產才得以生存。就美洲種植園的經濟作物而言,只有在僅需簡單勞動的天然肥沃的廣大土地上大規模使用大批奴隸來經營才是有利的。因此,種植園必須不斷向外發展,不斷開墾新的肥沃土地,奴隸制才有生命力。如前所述,17世紀中葉以來,西印度和美洲大陸的種植園奴隸制正是不斷開拓新的領地才得以存在和發展的。因此,它們也就需要源源不斷地運進黑奴,增加勞動力供應。第二,除了種植園不斷擴大更新的因素之外,另一個重要因素是奴隸死亡率太高,需要不斷補充。美洲種植園奴隸制既然同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結合,就如馬克思所說的,意味著在奴隸制的野蠻災禍之上再加一層過度勞動的文明災禍。資本由於無限追逐利潤的需要,對勞動者的奴役不僅突破了道德極限,而且突破了肉體極限。經濟利益成了把奴隸折磨致死的原因。有些地方,黑人從事過度勞動只要七年就耗盡了生命。也就是說,每隔七年黑人勞動力就得更新一次。而且,由於奴隸價格低廉,農場主寧肯從外面購買奴隸,也不願讓奴隸生兒育女、實現勞動力自身的再生產。很多農場主坦率地承認:「購買比繁殖更便宜。」所以種植園中兒童很少,奴隸死亡率往往超過出生率。聖文森特島有一年黑人出生2656人,而死亡4205人。因此,在種植熱帶作物的地方,黑人的生命被視同草芥。正是幾世紀來成為巨大富源的西印度農業,吞沒了幾百萬非洲人。英國廢奴主義者威廉·福克斯在1792年向英國人民揭露,在每一磅蔗糖中,他們吃下去兩盎司人肉。以上就是導致非洲源源不斷地向美洲輸送勞動力,亦即17世紀中葉以後黑奴貿易興盛的原因。
㈢ 一部有關黑奴的影片
黑奴繁殖場
㈣ 黑奴繁殖場的內容簡介
《黑奴繁殖場》內容簡介是:
小說中的黑水河種植園的奴隸主,醉心於用繁殖黑奴的方式發財致富。把繁殖出的黑奴在市場上拍賣出售,並且以高價向其他奴隸主出租良種黑奴,從而獲取暴利。在這種「繁殖——發財」的思想指導下,他自己也變成了一個反常的怪人,並且參與了繁殖黑奴的過程。
他的妻子由於得不到真正的愛情,便向黑奴繁殖場中最健壯的「良種黑奴」偷情求歡,試圖以此來對丈夫進行反抗和報復。然而,她能得到真正的愛情嗎?
㈤ 黑奴繁殖場的介紹
《黑奴繁殖場》是由河北人民出版社1988年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美)德萬恩。

㈥ 黑奴繁殖場的作品鑒賞
我們是無法憑空想像西方殖民者某些非正統生活方式的,這本小說的價值就在於此。長篇小說,因其篇幅長,可以容納更多的內容,它的根本價值就是另類的歷史記載,它不是信史,但是它能使得歷史更有血肉更加豐滿。閱讀這樣的小說,對閱讀者是有要求的,我以為在35歲以後閱讀較為合適。長篇小說,特別是以現實主義手法寫作的,需要閱讀者對現實社會有相當程度的感性認識才能理解。就拿《黑奴繁殖場》這部小說來說吧,裡面有多處色情描寫,這些描寫都是為內容服務的,是為了批判奴隸制的罪惡。

㈦ 魯濱遜漂流記主人公四次出海經歷概括
第一次出海的目的地是倫敦,不料卻遇到了可怕的風浪,好容易才保住了性命。
第二次出海是去非洲經商,這一次他成功了。
第三次出航極為不幸,他們遇到了土耳其海盜 ,被俘虜,變成了奴隸,逃出後抵達巴西,在那裡獨自經營一個種植園,生活過得很順遂。
第四次出航行是去販賣黑奴,遭遇颶風,一連十二天。當行駛到南美洲 一個島嶼附近時,船突然觸礁,遂遭滅頂之災。

內容簡介
魯濱遜出生於一個體面的商人家庭,渴望航海,一心想去海外見識一番。他瞞著父親出海去倫敦,第一次航行就遇到大風浪,船隻沉沒,他好不容易才保住性命。第二次出海到非洲經 商,賺了一筆錢。第三次又遭不幸,被摩爾人俘獲,當了奴隸。
後來他劃了主人的小船逃跑,途中被一艘葡萄牙貨船救起。船到巴西後,他在那裡買下一個庄園,做了庄園主。他不甘心於這樣的發財致富,又再次出海,到非洲販賣奴隸。第四次航海時,船在途中遇到風暴觸礁,船上水手、乘客全部遇難,唯有魯濱遜倖存。
隻身漂流到一個杳無人煙的孤島上。他用沉船的桅桿做了木筏,一次又一次地把船上的食物、衣服、槍支彈葯、工具等運到岸上,並在小山邊搭起帳篷定居下來。
㈧ 美國南部黑奴制實質上是資本主義制度
(一)美國憲法暗藏殺機 1789年生效的美國憲法是人類歷史上第一部成文憲法,後人不無誇張地贊揚它是"上帝作坊的神來之筆"和"人類大腦所能做出的最佳政治設計"。但是,承認奴隸制卻是這部憲法的一個致命硬傷。 有人可能會說,有沒有搞錯了啊?如果把1789年憲法從頭到尾細讀三遍,連一個"奴隸"或"奴隸制"這樣的字眼兒都找不到,憑啥說這部偉大的法律文獻承認奴隸制呢?一點兒不錯,在這部憲法中的確找不到"奴隸"或"奴隸制"這樣的詞彙,那是因為制憲者使用了諸如"勞役或勞動之當事人"、"所有其它人口" 〔3〕這類曲筆。由此看來,制憲者也不認為奴隸制是什麼值得公開誇耀的好東西。 在北美大陸,奴隸制的存在和發展比美國立憲建國的歷史要早得多,說它根深蒂固、勢力強大恐怕一點兒也不誇張。在資本主義起家的原始積累年代,殖民主義、種族主義和資本主義密不可分。對自由、土地和財富的追求,是歐洲移民遠涉重洋來到新大陸的主要動機。北美殖民地南部地區氣候溫暖,土地肥沃,河流流速緩慢,適於大面積灌溉農田,尤其適合種植棉花和煙草。為了追求規模經濟效益,南方一些富有的種植園主建立了很多規模巨大的庄園,並大量使用從非洲進口的黑奴充當廉價勞動力,形成了階級壓迫與種族奴役融為一體的南方奴隸制。 北美新大陸荒無人煙,原野廣袤,土地田產並不稀罕,很多普通南方移民擁有的田產,已超過了歐洲舊大陸的財主鄉紳,他們急需的是勞動力資源。所以,在南方,移民要靠種田發財致富,就必須擁有一定數量的廉價勞動力,否則田產置得再多也是白搭。這樣,不僅那些富甲一方的種植園主,而且包括那些含辛茹苦、略有積蓄的普通南方移民,雖然嘴上念叨著公正仁慈的上帝,但卻無法拒絕奴隸勞動帶來的巨大利益的誘惑,大量投資金錢購買黑奴。與來源短缺、逃亡較多的白人契約奴相比,從非洲大批進口的黑奴身體強壯,習慣南方炎熱氣候,熟悉簡單農業勞動,人口繁殖率高。而且,他們人生地不熟,語言不通,難以逃亡。從黑奴的文化背景看,當時非洲大陸部落戰爭頻繁,戰敗一方淪為勝者的奴隸理所當然。加上歐洲殖民者在非洲煽風點火、挑撥戰亂,使獵奴戰禍連綿不絕,野蠻的奴隸貿易昌盛一時,成為當時非洲和美洲之間一項最主要的買賣。 在南方奴隸制形成的同時,反對奴隸制的呼聲也隨之在北美大地響起。早期來到新大陸北部蠻荒之地的移民中,有很多人是逃避專制迫害的清教徒,這些追求自由和正義的白人"政治移民"深受宗教和人性原則影響,從一開始就激烈地反對和排斥奴隸制。此外,北方氣候寒冷,土地貧瘠,地理和經濟條件不易實行奴隸制,所以奴隸制在北方未能盛行,而是形成了以城鎮工商業和小農業為主的經濟結構。 在獨立戰爭和立憲建國初期,財大氣粗的南方種植園主為打天下立下了汗馬功勞。開國元勛華盛頓將軍就擁有大量黑奴,在殖民地革命的危難之秋,他毅然出任大陸軍總司令要職,拒絕領取任何薪俸報酬,無償地為自由和獨立而戰。華盛頓麾下很多著名的將領也都來自強悍尚武的南方蓄奴州。因此,在建國後的最早五位美國總統中,有四位來自南方蓄奴州弗吉尼亞州,故有"弗吉尼亞王朝"的戲言。由總統任命的最高法院大法官,自然也以來自蓄奴州的人選占據多數。據統計,在出席1787年費城制憲會議的55位立憲代表中,有9人是種植園主,有15人是奴隸主,有14人曾任法官,有一半的人是律師,〔4〕他們對於從憲法高度維護私有財產極為重視。依照當時很多州的法律,奴隸是殖民地居民財產的一部份,而財產是不能被政府任意剝奪的。說白了吧,一幫有錢有勢的富人聚在一起吵吵鬧鬧制定出的一部國家根本大法,一個重要目的就是維護富人的私有財產,他們豈能自挖牆基? 想當年,北美新大陸殖民者奮起反抗專制暴政,在《獨立宣言》中喊出了"人人生而平等"的口號,但與此同時,包括華盛頓和傑弗遜在內的革命領袖、立憲先賢以及相當多的一部份殖民者卻奴役大批黑奴,並且在憲法中對奴隸制予以正式承認和保護,這豈不是一個極大的矛盾嗎? 說來話長,西方的人權理論和民主制度固然源遠流長,但幾千年來,人權和民主基本上只是少數貴族和富人享用的奢侈品,窮人、奴隸、婦女從未被包括在內。歐洲舊大陸第三等級資產階級先富起來之後,喊出了"自由、平等、博愛"的口號;北美新大陸殖民者在反抗專制的斗爭中,舉起了"天賦人權"的旗幟。但是,根深蒂固的種族偏見和對財富的強烈貪欲,並不是任何正義的口號和善良的願望所能輕易改變的。美國史學名家霍夫斯塔特(Richard Hofstadter)認為,"私有財產權神聖,個人處置和投資財產的權利,以及在寬廣的法律范圍內,個人的自利與自主(self-interest and self-assertion)自然地演化為一個有益的社會秩序,一直是美國政治理念的主要原則"。與此同時,"美國的傳統也強烈地偏好平等主義式的民主,但是,這種民主卻是貪欲的民主,而不是博愛的民主"。〔5〕 於當時南方仍然殘留歐洲舊大陸長子繼承權的封建宗法傳統,身為次子的坦尼無資格繼承祖傳的庄園田產,只能從家庭遺產中繼承一些黑奴作為金錢補償。"無田一身輕"的坦尼潛心研讀法律,30多歲時已成為名聞遐邇的大律師,並先後出任馬里蘭州和聯邦政府司法部長等要職。1836年,他接替馬歇爾出任首席大法官職務。在坦尼任職前期,聯邦最高法院的威望和地位穩步上升。 坦尼雖然在法律上維護南方奴隸制,但在內心深處,他認為奴隸制是一種不道德的制度,應當以漸進性的方式逐步廢除。坦尼本人不但無償解放了自己名下的全部黑奴,而且在金錢上資助那些得到自由後因年高體弱而難以維生的奴隸〔14〕。這種相當於主動放棄一筆巨額私人財富的舉動,無論在當時和現在都堪稱令人欽佩。在此問題上,《獨立宣言》的起草人、第三任總統傑弗遜相形見絀。此公"人人生而平等"、"禁止奴隸貿易"之類的高調兒喊得比誰都高,但崇高理想從未落實到個人行動上。盡管傑弗遜有意解放黑奴,但由於揮霍無度,負債累累,他不得不賣掉自己的絕大部份黑奴抵債。古往今來,為道德而拋利益,並非凡人甚至偉人都能達到的境界。 可是,當做出司法裁決時,"私德"高尚的坦尼卻從憲法高度維護奴隸制。作為來自南部的法官,坦尼對南部在聯邦中處於"劣等地位"(state of inferiority)的命運深感不安,擔心激進的北方廢奴運動摧毀南方的社會秩序。〔15〕坦尼的司法哲學是,根據憲法,究竟是保存還是廢除奴隸制,是一項完全屬於各州的權力。而法官的唯一職責,就是遵循制憲者的"原始意圖"解釋憲法。所以,一項判決即使與法官個人道德觀點相沖突,一項裁定即使不夠公平正義,也應嚴格地遵循憲法條款行事。法官不應在裁決中攙雜個人道德觀點,不應破壞正當程序、私有產權神聖以及聯邦制與州之間的分權制衡原則。如果從單純的法律角度看,坦尼的觀點自有其道理。 那麼,什麼是制憲者的"原始意圖"呢?其實,關於奴隸制問題,制憲者自身也是一腦門子漿糊。常言道,法律和制度設計永遠是灰色的,社會和民情的生活之樹常青。任何人間智慧,都不可能設計出萬世永存的法律和制度。制憲先賢傑弗遜非常精闢地強調:"美國憲法屬於活著的人,不是屬於死者。"〔16〕美國憲法的一個重要特點,正是具有彈性和張力,遣詞用語模糊寬泛,為後人解釋憲法留下了空間。 可是,坦尼法官對斯科特案的判決,卻無視北方州已立法廢除奴隸制以及南方州已被迫承認在一部份聯邦領地和新州不得實行奴隸制的現實,把本來模稜兩可、尚有妥協餘地的奴隸制問題,"清晰明確"地解釋為一種受憲法第5修正案保護的聯邦制度,在妥協與原則之間徹底喪失了平衡,最終引發了憲政崩潰、南北開戰的極端局面。 如果認真分析坦尼法官對斯科特案的判決,人們會注意到,在正當程序、州權至上等理論的背後,是私有財產不可侵犯的神聖信條。在南方蓄奴州,土地和黑奴構成了居民私有財產的主要形式,二者缺一不可。另外,奴隸主並非僅佔南方白人居民5%左右的"一小撮",而是佔25%左右的"一小片"〔17〕。以奴隸主私有產權為核心的奴隸制經濟,是南方州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的基礎。在1787年費城制憲會議期間,南卡羅來納州長、著名制憲代表拉特利奇(John Rutledge,1789—1790出任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1795年任首席大法官)明確宣稱:"宗教和人性與奴隸貿易問題均不沾邊,惟有利益才是所有國家的統治性原則。"〔18〕 拉特利奇關於利益的直言,一語道破了南方奴隸制的實質。北方之所以未經暴力就廢除了奴隸制,主要是因為實行奴隸制毫無經濟效益。南方奴隸主死活不肯放棄奴隸制,甚至不惜與北方兵戎相見,自有其深刻的經濟根源。諾貝爾經濟獎得主、芝加哥大學經濟史教授福格爾(Robert William Fogel)指出:"那些統治南方的奴隸主們,並非死死抱住一種使他們得不到利潤,阻礙他們的經濟增長,以及使自由民和奴隸的收入同樣受到壓抑的瀕臨死亡的經濟制度。不管奴隸制度對黑人而言是多麼沉重的枷鎖,它卻為自由民創造了相當可觀的繁榮。"〔19〕所以,盡管奴隸制是一種極不道德的罪惡制度,但在巨大的經濟利益誘惑下,道德和正義被拋到了九霄雲外。實際上,當涉及財產和經濟利益問題時,道德與法律的沖突或脫節是一種相當普遍的現象。即使在美國,要求政府官員公布他們的財產、個人收入及其來源,以便廣大民眾監督這種屬於基本道德規范的"陽光"法律,也是遲至1978年才由國會正式通過。 美國女作家斯托夫人(Harriet E. Beecher Stowe)1851年出版的名著《湯姆叔叔的小屋》(Uncle Tom's Cabin,清末大翻譯家林紓把此書意譯為《黑奴籲天錄》,出版後風靡一時),描述了美國南方黑奴的苦難,揭露了南方奴隸制的野蠻,激發了美國北方廢除奴隸制的強大呼聲,林肯(Abraham Lincoln)總統稱斯托夫人為"釀成一場大戰的小婦人"。〔2〕實際上,釀成一場大戰的並非這位小婦人,而是1857年斯科特訴桑弗特(Scott v. Sandford,1857)這個司法大案。在該案中,美國最高法院裁決黑奴不是美國公民,並以違憲為由,廢除了旨在限制奴隸制擴張的1820年《密蘇里妥協案》。這個判決不僅從憲法高度維護了奴隸制,而且激化了本來已尖銳對立的南北爭執,堵塞了以妥協手段解決南方奴隸制問題的道路,對南北戰爭的爆發起到了推波助瀾的惡劣作用。斯科特案不僅被美國學者列為美國憲政史上最糟糕的判例,而且被認為是引發南北戰爭的一個重要的原因。 那麼,被尊為鎮國之柱的美國最高法院為何會做出這種在今天看來是荒謬絕倫的司法判決呢?被譽為社會良心和公平正義化身的最高法院大法官為何會容忍和保護像奴隸制這樣不可思議的邪惡呢?這一切都要從美國憲法中有關奴隸和奴隸制的條款從頭談起。 (一)美國憲法暗藏殺機 1789年生效的美國憲法是人類歷史上第一部成文憲法,後人不無誇張地贊揚它是"上帝作坊的神來之筆"和"人類大腦所能做出的最佳政治設計"。但是,承認奴隸制卻是這部憲法的一個致命硬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