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电影的票房收入如何分成
电影票房收入如何分成?中国电影票房分账机制如下:
1. 电影票房首先需扣除5%的电影事业发展专项基金和3.3%的相关税费,剩下的为可分账票房(净票房=91.7%*总票房)。
2. 在可分账票房中,影院抽成50%,院线抽成7%,剩余43%(即制片方和发行方的份额)。
3. 发行方通常收取净票房的10%作为发行代理费。制片方实际票房收入为净票房的33%(总票房的91.7%乘以33%)。
具体计算示例:
- 假设电影票房收入为100元:
- 国家电影发展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收取5元。
- 营业税金及附加收取3.3元。
- 剩余91.7元为电影院线和制片方的分账基数(总票房的91.7%)。
- 影院+院线方分账为91.7元的57%,即52.269元。
- 发行代理费为净票房的3%,即2.75元。
- 制片方(含发行方)的净票房分账收入为91.7元减去57%和3%,即91.7%的净票房。
- 制片方(含发行方)按净票房的40%-43%分账,即91.7元的40%,为36.68元。
- 发行代理费为制片方收入的10%,即3.668元。
- 制片方实际分账收入为33元。
预期票房(盈亏平衡点)计算公式为:制作成本 ➗ 33%。
B. 电影票房是怎么分成的 电影票房是如何分成的
1、以100块票房为例:国家直接先扣掉5%做为电影专项基金,3.3%的税款这部分8.3%,就剩下91块半了。现在你知道每张电影票,你已经自动给国家交了税,看电影顺道当了纳税人。这8.5%,影院、院线、片方都见不着钱,直接被划走了。
2、剩下91块半里,差不多有百分60左右,直接分给院线和影院,也就是常说的院线和投资发行6,4分账。还剩下37。
3、院线、影院分完之后,发行方还要收一个发行代理费(发行佣金),目前行规是发行票房可分配收入(毛收入)的5~15%比例都是正常。票房可分配收入总票房3%电影基金5.5%税款院线和影院分成款(38%~43%不等)。
发行总可分配收入=票房可分配收入其他渠道发行收入(电视、音像、网络、政府奖金、海外)发行方要在发行总可分配收入中逐项减掉下面几项内容后,才是片方所得:发行佣金、导演或主创明星奖励(有或者没有)、代为垫付的发行成本(拷贝费宣传费等)。
税金(往来发票都是要交税的),剩下的才是片方净发行收入(净收入)。其中,代为垫付的发行成本这块,学问大了,一般来说,100块票房收入,片方能分到30块多点。在这个基础上,再加其他渠道发行收入,最后大概35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