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投电影分账为什么还扣宣发费
通常来说,电影发行方会收取10%左右的分账票房作为发行代理费(通常在5-15%)。扣除这部分宣发费,片方能分到的钱往往在30-33%,即一部票房10亿的影片,片方在票房的收成上,大约在3亿左右。
这也就是为什么过去业内人士常常用票房数字的三分之一来计算电影片方到手的钱数,因为以前如果一部电影想要回本,票房至少要达到制作成本的三倍以上。不过现在随着电影内植入广告的增多以及流媒体版权和海外版权的售卖,不少电影可能票房两倍于成本甚至不足成本都能收回投资。
通常现在一部影片的投资方往往不止一家,尤其是爆款大片可能由多家甚至十几家一起出品,那么即使是主投方也只能分到片方分账的一小部分,最后到手的钱并不如外界猜测的那样高。
最常见的就是以下这4中洗钱方法:
1、虚高成本。一部大成本的制作除了取景,里面的道具都是很名贵的,若是涉及投资方私拿等原因,都被摊在成本里。
2、阴阳合同。投资电影以高昂的制作费以及片酬费,就能成功的把贪官甚至黑社会的钱洗白。
3、虚报票房。几千万的成本,对外宣称上亿的制作成本,这几年的幽灵票房新闻也不少,通过虚高的票房收益成功盈利。
4、内部勾结。投资方、导演、明星等一系列的团队勾结,产业链的洗钱也是常见。
B. 票房收入如何分账
电影票房的分账流程涉及多个环节,首先,根据《广电总局电影局关于调整国产影片分账比例的指导性意见》,国产电影的票房收入一般遵循制片方不低于43%、影院不超过50%的比例进行分配。票房收入的计算始于票房电子售票系统的记录,所有收入汇总至“国家电影事业专项资金办公室”(专资办),确保数据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在票房总收入中,需要先扣除增值税(3.3%)和电影事业专项资金(5%),即91.7%的收入为可分账部分。这部分中,制片方,作为投资制作方,拥有分配权;影院通过放映吸引观众,对票房有直接影响,因此也有相应的分配份额。通常的分账比例是片方占43%,影院占57%。考虑到数字发行,中影数字公司可能还会收取一定的代理费。
影片的宣发费用和代理费也是票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费用包括影片宣传所需支出和发行过程中的成本。如果宣发费用由发行方垫付,会从票房收入中扣除。此外,发行方为影片提供的服务,还会收取相应的代理费。因此,在计算最终分账给制片方的金额时,会进一步减去这部分费用。
一般情况下,制片方能分得的票房收入在30%-40%之间,只有当票房总收入达到制作成本的3倍,才可能实现成本回收。这样的分账方式反映了市场和制作方、发行方以及影院的共同利益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