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两人争吵其中一人拿音响线勒死了另一个人后把尸体放到浴室的浴缸里开低空调防止发臭是什么剧
两人争吵其中一人拿音响线勒死了另一个人后把尸体放到浴室的浴缸里开低空调防止发臭是什么剧?有奖励写回答
有一个人所有的证据都说明他杀了他妻子,但是因为理由不足而无罪释放?
哪个国家的?谁?具体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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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求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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橄榄球超级明星O.J.辛普森(Orenthal James Simpson)涉嫌杀人案,震惊全美,堪称20世纪美国社会最具争议的世纪大案之一。不少人认为,辛普森腰缠万贯,不惜花费重金,聘请了号称天下无敌的“梦幻律师队“(Dream Team)为自己开脱罪名。这帮律师唯利是图,凭着三寸不烂之舌,利用美国社会的种族矛盾以及刑事诉讼程序中的漏洞,把掌握着“如山血证“的检察官和警方证人驳得目瞪口呆,最后说服了陪审团全体成员,将杀人凶手无罪开释。这场全球媒体瞩目一时的“世纪审判“(Trial of the Century),无疑是对美国司法制度的极大讽刺和嘲弄。
然而,事过多年之后,根据已公布的辛普森案档案和涉案当事人的回忆,人们惊奇地发现,洛杉矶市警方在调查案情过程中,未能严格遵循正当程序,出现了一系列严重失误,致使辛普森的律师团能够以比较充足的证据向陪审团证明,辛普森未必就是杀人元凶,很有可能有人伪造罪证,用栽赃手法嫁祸辛普森。
(一)有钱未必能使鬼推磨
谈起辛普森一案,无论黑人白人都承认,假如辛普森是个雇不起一流律师的穷光蛋,那他非进大狱不可。这就叫“有钱能使鬼推磨“,古今中外都是一个理儿。可是,如果细琢磨一下,这个理儿好像又有点儿说不通。原因在于,若是论有钱,大名鼎鼎的拳王泰森(Mike Tyson)比淡出体坛多年的辛普森有钱得多。可是,1997年泰森因涉嫌强奸遭到起诉后,尽管他同样花费天文价格,聘请了一帮名律师出庭辩护,但仍然无法摆脱被定罪的命运,在大狱里结结实实地蹲了好几年。那么,何以泰森落入正义之网,而辛普森却能逍遥法外呢?
有一种解释是,泰森案陪审团以白人为主,而辛普森案陪审团成员多为黑人。黑人特别抱团,自然会偏向黑人球星。但是,这个说法同样不能完全令人信服。因为辛普森案的12名陪审员中,虽然有9名是黑人,其中却有8位是女性。一些研究陪审团的专家认为,这一构成对辛普森特别不利。根据美国学者对“黑人女性最讨厌啥样儿的黑人男性“这一社会学课题的统计和调查,最让黑人女性来气的黑人爷们儿有两种:一种是出名发财后立马就娶一个白妞儿当老婆的烧包;一种是动不动就对媳妇拳打脚踢的粗汉。而辛普森恰好把这两种坏样儿全占了。
辛普森于1947年生于旧金山市的黑人贫困家庭。他曾获得全美大学橄榄球联赛的最高荣誉奖海斯曼奖。进入职业联赛后,他先后在纽约水牛城鹰嘴队(Buffalo Bills)和旧金山淘金者队(San Francisco 49ers)担任主力,创造过一个赛季带球冲刺2003码的惊人记录(至今未被打破),被誉为橄榄球职业比赛史上的最佳跑锋。退出体坛后,辛普森又投身影视和广告业,在电影《裸枪》(Naked Gun)和《杀手势力》(Killer Force)中扮演主角;在美国广播公司(ABC)和国家广播公司(NBC)担任体育评论员;在美国最大的出租车公司赫兹(Hertz)担任形象大使。另外,由于英文橙汁(OrangeJuice)一词的缩写恰好与辛普森名字的缩写OJ一样,所以佛罗里达一家饮料公司特意邀请他拍摄橙汁的促销广告,使OJ这个英文缩写成为美国体育英雄和超级广告明星的代名词。
辛普森成名之后,一向有“花花公子“和“外黑内白“的名声。与空中飞人乔丹(Michael Jordan)和魔术师约翰逊(Magic Johnson)等著名黑人球星不同,辛普森对赞助黑人贫民区的活动和投资项目毫无兴趣,却热衷于跻身富有白人的高尔夫球俱乐部。除了幼年好友柯林斯外,他的哥们儿无一例外都是白人。同时,他也只对白人性感女郎感“性趣“。为了“脱黑“,他甚至不惜重金聘请语音校正专家,反复练习,改掉了一口浓重的黑人贫民区口音。1977年,辛普森在一家高级餐厅与漂亮迷人、金发碧眼的白人女侍者妮可·布朗(NicoleBrown)一见钟情,不久便与第一任黑人妻子离异。1985年辛普森与妮可结婚后,因妮可怀疑他在外面有“二奶“,两人关系开始出现裂痕。妮可曾多次打电话报警,指控辛普森对她拳打脚踢。
辛普森案后,几位黑人女性陪审员一再表示,她们并未因被告是黑人而影响裁决,或对被告产生任何个人好感。在扬名天下、腰缠万贯之后,辛普森休掉黑人糟糠之妻,另娶白人金发女郎一事,极大地伤害了全美黑人女性的自尊心;而辛普森打骂白人妻子的粗暴行为,更使普天下不分肤色的所有女性不寒而栗。另外,在美国的刑事案审判中,12名陪审员中只要有1人持有异议,就会出现“死锁“(Dead Lock)现象,即所谓“悬而未决的陪审团“(Hung Jury)。在此情况下,法院要重定开庭日期,控辩双方要重选陪审员听证和审案。所以,辛普森案陪审团做出被告无罪的一致判决,与黑人构成陪审团主体并无绝对和必然的关系。
那么,陪审团究竟凭啥得出了被告无罪的一致结论呢?依照美国法律,作出判决的唯一依据只能是证据。美国是一个司法公开的国家,不仅刑事审判对公众开放,而且重大刑事案件的原始档案,如法庭记录、起诉书、证人供词、审问笔录、旁证材料、法医鉴定书、检方和辩方律师的开庭陈词和总结陈词等,在结案后都要全部对公众开放。根据已公布的辛普森案档案,陪审团之所以判定辛普森无罪,与警方和检方在办案和起诉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使呈庭证据无法令人信服有直接关系。
(二)警方办案三大失误
尽管辛普森案是所谓世纪大案,但是,从这个凶杀案的刑事调查过程来看,洛杉矶市警方在侦破案件、搜集罪证、遵循正当程序等方面漏洞百出,涉案警官和刑事检验人员的专业素养实在令人不敢恭维。根据已公开的刑事调查记录和涉案当事人的回忆,警方在办案过程中至少出现了三个重大失误,对这个谋杀案的结局产生了极大影响。
1.忽视现场勘查常识
1994年6月12日深夜11点50分,在洛杉矶市西区邦迪街(Bundy),一条名贵的纯种日本狼狗狂吠不已,爪子上沾满血迹,使一对散步的夫妇心生疑惑,尾随这条狼狗,来到一座西班牙式高级公寓楼前,结果发现了两具鲜血淋漓的尸体。他们吓得魂不附体,立刻狂敲隔壁住家大门,想借电话报警。但是,深更半夜的敲门声,却把宅主吓得半死,以为来了劫匪,便立刻打911电话报警。洛杉矶市警署两位警官接警后,火速赶到现场,发现是一宗恶性人命案后,他们便呼叫重案处的刑警前来增援。
大批刑警赶到现场后,经初步调查,证实被害的白人女子35岁,名叫妮可,是黑人橄榄球明星辛普森的前妻;被害的白人男子25岁,名叫戈德曼(Ronald Goldman),是附近一家意大利餐馆的侍者。两人皆因利刃割喉致死。妮克的脖子几乎被割断,咽喉和颈椎骨都裸露在外,刀口喷着鲜血;戈德曼身中30余刀,死于颈部静脉断裂和胸腹腔大出血。凶杀现场血腥弥漫,惨不忍睹。辛普森与妮可的两个孩子尚在二楼熟睡,没有目睹这可怕的场面。
死者身份辩明后,西区警察分局局长布歇(Keith Bushey)决定,派几位刑警赶赴相距约4公里的辛普森住宅,通知他前妻遇害但孩子无恙的消息,并让辛普森着手安排把两个受惊的孩子带回家。另外,警方考虑到辛普森是被害人前夫,他的安全也在警方的关注之处中。这时,一位名叫福尔曼(Mark Fuhrman)的白人刑警自告奋勇,要求带队前往。在1985年的一次家庭纠纷中,妮可被辛普森殴打后报警,福尔曼曾上门处理过他们的家庭暴力案,知道辛普森住宅的准确地址。于是,主持调查凶杀案的瓦纳特(Philip Vannatter)警长便率领福尔曼等四名警探驱车前往辛普森住宅。
布歇局长从第一犯罪现场直接调派警官前往辛普森豪宅的决定,铸成了警方的第一个重大失误。原因在于,前去的四位白人警官都曾进入过血迹遍地的第一杀人现场勘察,他们的警靴和警服上很有可能已不小心沾染了血迹。照常理,布歇局长应当派几位压根儿就没进入过第一现场的警官去通知辛普森,防止第一现场的血迹与后来被警方宣布为第二现场的辛普森住宅的血迹发生交叉沾染,这是刑事案现场勘查的基本常识。可是,警方在辛普森案中却完全忽视了这种常识。在采集证据和保护现场方面,警方也出现了很多忽视常识的重大失误。案发之后,大批刑警和刑事检验人员迅速来到现场,但法医却跚跚来迟,在案发10小时后才来到现场,错过了准确地鉴定被害人死亡时间的最佳时机。法医在解剖尸体时,不但没对尸体进行X光检查和采集妮克的右手指纹,而且对妮可死亡前是否受到性侵犯未作任何医学鉴定,致使破案线索大大减少。为了“保护“现场,警方人员顺手从妮克的公寓中拿了几条白被单,小心翼翼地盖在了尸体之上。可是,由于辛普森与妮克离婚后仍然藕断丝连,案发数周前他曾在妮克公寓过夜,并经常来公寓看望孩子,被单上难免会有他的头发或皮屑,结果致使检方呈庭证据的可信度大打折扣。
根据案发现场照片,辩方专家发现,妮可尸体裸露的肩膀上有七点血滴。从这些血滴的形状和滴落方向看,它们不可能是妮可本人滴落的。根据常识推理,这些血滴很可能是妮可倒地后,有人流着血从她尸体旁走过时滴落的。因此,如果这些血滴不是来自另一名被害人戈德曼,那一定就是凶手滴落的。这样,如果能证明这些血滴属于辛普森,那么他的嫌疑便倍增。可是,当辩方专家向警方检验人员提出查验这些血滴时,他们深感惊讶,因为警方完全忽视了这些血滴的重要性。妮可的尸体在解剖前已进行冲洗,这些血滴永远消失了。
2.警方涉嫌非法搜查
6月13日清晨5点,四位白人刑警来到建有围墙的辛普森住宅。他们在前门按了很久电铃,但一直无人应门。这时,福尔曼独自一人,沿围墙搜索了一圈,发现围墙后门的路上停着一辆白色福特野马型越野车。经细心观察后,福尔曼高声叫瓦纳特警长过来察看,说在驾驶员位置的车门把手上发现了微小血迹。温纳特和另两位警官看到血迹后大惊失色。他们担心住宅内的人有生命危险,便决定进入住宅,进行紧急搜查。
这一搜查之举,对这个世纪大案的结局有很大影响,因为警官们当时没有搜查许可证。依照美国的司法观念,警察是一种合法的暴力和必要的邪恶,对这一机构的权力必须予以严格限制,否则它将沦为专制暴君和贪官污吏祸国殃民的工具。想当年,为了防止官府和警察为非作歹,滥用权力,任意搜捕和祸害小民百姓,美国宪法第四条修正案明文规定:人民的人身、住宅、文件和财产不受无理搜查和扣押的权利,不得侵犯。除依据可能成立的理由,以宣誓或代誓宣言保证,并详细说明搜查地点和扣押的人或物,不得发出搜查或扣押状。西谚中所谓“私宅就是一个城堡,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能进“的提法,具体地落实在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之中。
1914年,美国最高法院在威克斯诉美国案(Weeks v United States,1914)中首次明确规定,联邦法院在审判时,必须把警方用非法搜查手段取得的证据排除在外,这是美国警方人人皆知的“排除规则“(Exclusionary Rule)。1961年,最高法院在迈普诉俄亥俄州案(Mapp v Ohio,1960)中规定,“排除规则“同样适用于各州法院。据此判例,警务人员若要进入民宅搜查,必须向法官宣誓担保,不但要以书面形式列举证据和理由,而且要详细说明搜查的地点、范围和时间。经法官审核批准,颁发许可证之后,才能进入民宅搜查。另外,警察只能在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行动,并应在搜查后向法庭提交所获证据报告。警察如果违法搜查,不但会受到警纪严惩,而且会造成所获证据在法庭审判时一概作废的严重后果。法官如果违规颁发搜查证,将面临被弹劾和遭到刑事起诉的危险。
在美国的司法判例中,涉及搜查和扣押的规定千变万化。几乎在每一起刑事案中,辩方律师的首要工作,就是挑战警方搜查和采集证据的程序是否合法。但是,有关搜查的法律法规极为复杂,缺乏清晰明确的规定。比如,警察拦截和搜查平民违法,但是,如果有人超速驾车,则警察有权拦截驾车人并开出罚单。但如果警察趁机要求搜身和搜车,则驾车人有权当场拒绝。可是,如果警察无意中在车后座发现了类似大麻的烟蒂,在没有搜查许可证的情况下,警察是否有权搜车?如果警察搜遍全车后没发现毒品,却意外地发现了非法枪枝,那么,警方的搜车行动是否违宪?搜获的非法枪枝是否能作为呈庭证据?对于这些复杂的法律问题,并无统一的标准和答案,只能由法官在审判时审时度势,酌情裁决。
20世纪60年代后,由于犯罪率急剧上升,“排除规则“遭到美国社会各界极大指责。批评者认为,过于严格地实施“排除规则“,将会给警方破案造成极大困难。在很多情况下,仅仅由于警方粗心大意或急于求成,未能严格遵循程序,致使很多罪犯在铁证如山的情况下逍遥法外。尼克松总统执政后,先后任命了四位保守派人士出任大法官要职,试图推翻或修正“沃伦法院“那些对罪犯“心慈手软“的判例。此后,最高法院对“排除规则“的解释略有改变。1984年,最高法院在美国诉里昂案(United States v Leon,1984)中规定,当搜查不完全合乎程序要求时,如果警方的所作所为具有“良好诚信“(Good Faith)和“合理相信“(Reasonable Belief),法院在审案时可以引用搜获的证据。
在辛普森案中,涉案四名警官皆为老手,每人都有20年以上刑事侦查经验。对于限制警方搜查的案例和法规,他们恐怕比初出茅庐的律师了解得还要多。稍有法律头脑的警官都应明白,美国诉里昂案的裁决虽然对警方有利,但这个判例对所谓“良好诚信“和“合理相信“的解释模棱两可、含糊不清。而体坛巨星辛普森涉嫌杀人一案,毫无疑问将是轰动全美的世纪大案。为了防止被辩方律师钻空子,警方应当格外谨慎,严格遵循法律程序。
在辛普森案中,从当时福尔曼发现血迹和长时间无人应门的情况看,四位警官擅闯民宅之举,勉强可以算是具有“合理相信“。但是,警官们进入住宅后,一旦发现辛普森及其家人没有生命危险,就应停止搜查。只有当与法官取得联系,申请到搜查许可证后,才能对辛普森住宅进行合法搜查。
但令人费解的是,在没有面临迫在眉睫危险和非紧急情况下,福尔曼警官独自一人,迫不及待地在辛普森宅内继续搜查,结果铸成了警方在此案中的第二个重大失误。决定进入住宅后,福尔曼自告奋勇,抢先翻越围墙,从里面打开前门,四位警官便直奔豪宅。可是,按了很久的电铃,仍然无人应门。于是,他们绕行到住宅后边,去三间独立客房敲门。在第一间客房,有一位睡眼惺忪的白人出来应门,他自称是辛普森的哥们儿,名叫凯林(Kato Karlin)。他告诉警察,辛普森和第一任黑人太太生的大女儿住在隔壁第二间客房。当刑警们把辛普森女儿从梦中敲醒后,瓦纳特焦急难耐地向她询问辛普森的去向。她回答说,父亲已于昨夜赶搭飞机到芝加哥,参加一场赫兹公司很早就已经安排好的高尔夫球商业比赛。警官当即打长途电话给辛普森,告知他前妻遇害的噩耗。辛普森闻讯大惊,表示将迅速赶回洛杉矶。
当瓦纳特等人询问辛普森女儿和打电话时,福尔曼在隔壁单独盘问凯林,打听昨晚有无异常情况。凯林称,大约在晚上10时45分左右,他听到客房背后一声巨响,墙壁上的挂画都被震动得摇晃起来,他当时以为是轻微地震,没放在心上。福尔曼疑心大起,立即拔出手枪,独自一人、单枪匹马地到客房后搜查。大约18分钟后,福尔曼高声叫来其他刑警,说在屋后悬挂式空调机下的走道上,发现了一只沾有血迹的右手黑色皮手套,这只手套与在凶杀案现场发现的另一只手套相配。但是,在血手套现场没发现其它血迹以及可疑的脚印和痕迹。福尔曼解释说,估计在半夜三更、黑灯瞎火之时,凶犯潜逃在屋后,一不留神撞在了空调上,在惊慌失措中遗落了手套。
发现血手套后,刑警们又找到了更多线索。他们发现,在围墙前门车道,以及从前门通往住宅大门的小道都有血滴的痕迹。这样,警方认为已有足够理由怀疑辛普森是凶杀嫌疑,便宣布辛普森住宅为凶杀案第二犯罪现场,正式向法官申请搜查许可证。在后来的搜查中,福尔曼在二楼卧室的地毯上发现了一双沾有血迹的袜子,它成为指控辛普森涉嫌杀人的重要证据之一。
可是,福尔曼在没有搜查许可证和非紧急情况下,单枪匹马地在辛普森住宅中大肆搜查一事,使警方出现了涉嫌违反正当法律程序的严重问题。依照美国法律,在某些人命关天的特殊情况下,警官可以用电话或其它现代化通讯手段与法官取得联系,法官了解现场情况后,可以口头授权警察进行搜查。只有在面临生命危险或罪证可能被销毁的紧急情况下,警察才能破门闯入民宅搜查。可是,警官们进入辛普森住宅后的境遇并非如此。
在预审时,辩方指控白人警探心怀偏见、先入为主,早在案发之初,就已把辛普森内定为主要嫌犯,然后故意寻找借口,闯入民宅非法搜查。这样,假如法官判决警方违宪,则搜获的血迹和血手套都会成为“压下不用的证据“(suppressed evidence),不能在审判时呈堂。但法官听取了警方的辩解后,裁决搜查行为合法。尽管如此,在庭辩期间,面对辩方律师的穷追猛打,福尔曼死活也解释不清,作为一个有多年刑事侦察经验的老手,在非紧急情况下,明知没有搜查许可证,为何仍然独自一人、单枪匹马地在住宅内大肆搜查?辩方借此怀疑,福尔曼之所以急不可耐地闯入住宅搜查,很可能是为了借机伪造证据,用栽赃手法嫁祸被告。
3.警官携带血样返回现场
6月13日中午12点,当辛普森从芝加哥匆忙赶回洛杉矶时,警方已封锁了他的住宅。主持调查的瓦纳特和兰吉警官让他到警署总部来一趟,澄清一些疑点,辛普森当即随口答应。
这时,辛普森的私人律师要求随同前往,但辛普森坚持说,自己与凶杀案绝对无关,用不着律师。在盘问开始之前,瓦纳特向辛普森宣读了“米兰达告诫“,提醒他有权保持沉默,有权请律师在盘问时在场。但辛普森同意放弃沉默权,独自一人与两位刑警谈了半个多小时,希望能给警方提供一些破案线索。照常理,如果辛普森是杀人凶手,沾有血迹的手套和袜子还遗留在客房后和卧室地毯上,杀人时刺破的手指伤口未愈,就是借他10个胆,恐怕他也不敢在没有律师在场的情况下,单枪匹马地与经验丰富的刑警周旋。在案发当天那种心绪激荡、大受刺激的情况下,如果他在盘问过程中颠三倒四、自相矛盾、谎言连篇、破绽百出,他的口供将成为检察官指控他犯罪的重要证据。在美国社会中,犯罪嫌犯拥有沉默权的“米兰达告诫“家喻户晓。如果心怀鬼胎,他完全可以依法拒绝审问,或者至少要求律师在审问时坐镇压惊。但是,辛普森并没这样做。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警方白白浪费了单独审问辛普森的千载良机。在多年的破案生涯中,警官们似乎已习惯于嫌犯像榆木疙瘩一样一声不吱,极少碰到过嫌犯自愿地放弃沉默权的好事,把盘问嫌犯的谋略和技巧早就忘得一干二净。在审问过程中,两位刑警非常客气,没有盘问辛普森在案发之日的具体行踪,他们提出的问题既缺乏逻辑又不连贯,远远低于警校低年纪学生水准。按常理,警官们应当刨根问底,穷追猛打,尽可能地套出更多口供,把盘问一直进行到辛普森不愿回答问题或请求律师在场时为止。可是,警官们竟然草草收兵,主动结束了审问。这样,警方既没得到任何破案线索,也没得到任何可以用来起诉辛普森的口供。事后,主持起诉的检察官气得七窍生烟。
在审问过程中,瓦纳特告诉辛普森,警方已在他的住宅内发现了一些可疑血迹。辛普森当即表示,愿意提供自己的血液样品,以便澄清真相。于是,警署的护士便从辛普森身上抽取了血液样品。按常规,为了防止血样凝固和变质,警方在辛普森的血样中添加了防腐剂(EDTA)。这时,瓦纳特注意到,辛普森左手用绷带扎住,且有肿胀迹象。辛普森解释说,手指不知咋整的弄破了。对于弄破的具体时间,他解释得含含糊糊,前后矛盾。征得辛普森同意后,瓦纳特指挥摄影师将伤口拍摄下来。值得一提的是,辛普森此时仅是犯罪嫌疑人,法官虽已颁发搜查许可证,但尚未正式颁发逮捕令。辛普森如果心里有鬼,他完全可以拒绝与警方合作,拒绝抽取血样和拍摄伤口照片。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得到辛普森的血样后,瓦纳特警长并未将它立即送交一步之遥的警署刑事化验室,反而却携带血样回到了32公里以外的凶杀案现场。整整三个小时之后,瓦纳特才磨磨蹭蹭地将血样交给了刑事检验员丹尼斯·冯(Dennis Fung),后者当时正在现场取样勘查。天下竟然有如此荒唐的刑警,居然手持嫌疑犯的血样,在血迹遍地的凶杀案现场遛达了三个小时之久。在庭审时,面对辩方律师的质问,瓦纳特解释说,根据工作条例,所有证据必须先登记编号,然后才能送交刑事化验室存档。而丹尼斯·冯正是负责登记编号的警员,所以他才携带血样回到了犯罪现场。可是,辩方死死抓住这个重大疑点,大加渲染。辩方律师卡克伦把瓦纳特和福尔曼贬称为“一对骗子“。使陪审团对警方涉嫌违法乱纪、栽赃陷害的疑虑大大加深。
瓦纳特身携血样返回第一犯罪现场,铸成了警方在此案中第三个重大失误。在庭审时,警署护士出庭作证时说,他那天从辛普森身上抽取了大约7.9至8.7毫升血液样品。可是,辩方专家在警方实验室只发现了6.5毫升的血样。换言之,大约1.4至2.2毫升的辛普森血液样品竟然不翼而飞。辩方借此怀疑,瓦纳特携带血样回到第一犯罪现场,很可能是为了借机伪造证据。
『贰』 的救赎(救赎电影)
今天小编辑给各位分享的救赎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救赎电影分析解答,如果能解决你想了解的问题,关注本站哦。
电影《肖申克的救赎》简介
《肖申克的救赎》该片改编自斯蒂芬·金《四季奇谭》中收录的同名小说,该片中涵盖全片的主题是“希望”,全片透过监狱这一强制剥夺自由、高度强调纪律的特殊背景来展现作为个体的人对“时间流逝、环境改造”的恐惧。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电影肖申克的救赎简介,供大家参阅!
电影肖申克的救赎基本信息
《肖申克的救赎》是由弗兰克·达拉邦特执导,蒂姆·罗宾斯、摩根·弗里曼等主演。
该片改编自斯蒂芬·金《四季奇谭》中收录的同名小说,该片中涵盖全片的主题是“希望”,全片透过监狱这一强制剥夺自由、高度强调纪律的特殊背景来展现作为个体的人对“时间流逝、环境改造”的恐惧。影片的结局有《基督山伯爵》式的复仇宣泄。
在IMDB当中被超过160万以上的会员选为250佳片中第一名。并入选美国电影学会20世纪百大电影清单。
电影肖申克的救赎剧情简介
故事发生在1947年,银行家安迪被指控枪杀了妻子及其情人,安迪被判无期徒刑,这意味着他将在肖恩克监狱中渡过余生。
瑞德1927年因谋杀罪被判无期徒刑,数次假释都未获成功。他成为了肖恩克监狱中的“权威人物”,只要你付得起钱,他几乎有办法搞到任何你想要的东西:香烟、糖果、酒,甚至是大麻。每当有新囚犯来的时候,大家就赌谁会在第一个夜晚哭泣。瑞德认为弱不禁风、书生气十足的安迪一定会哭,结果安迪的沉默使他输掉了两包烟。但同时也使瑞德对他另眼相看。
好长时间以来,安迪不和任何人接触,在大家报怨的同时,他在院子里很悠闲地散步,就像在公园里一样。一个月后,安迪请瑞德帮他搞的第一件东西是一把小的鹤嘴锄,他的解释是他想雕刻一些小东西以消磨时光,并说他自己想办法逃过狱方的例行检查。不久,瑞德就玩上了安迪刻的国际象棋。之后,安迪又搞了一幅影星丽塔·海华丝的巨幅海报贴在了牢房的墙上。
一次,安迪和另几个犯人外出劳动,他无意间听到监狱官在讲有关上税的事。安迪说他有办法可以使监狱官合法地免去这一大笔税金,做为交换,他为十几个犯人朋友每人争得了两瓶Tiger啤酒。喝着啤酒,瑞德说多年来,他又第一次感受到了自由的感觉。
由于安迪精通财务制度方面的知识,很快使他摆脱了狱中繁重的体力劳动和其它变态囚犯的骚扰。不久,声名远扬的安迪开始为越来越多的狱警处理税务问题,甚至孩子的升学问题也来向他请教。同时安迪也逐步成为肖恩克监狱长沃登洗黑钱的重要工具。由于安迪不停地写信给州长,终于为监狱申请到了一小笔钱用于监狱图书馆的建设。监狱生活非常平淡,总要自己找一些事情来做。安迪听说瑞德原来很喜欢吹口琴,就买了一把送给他。夜深人静之后,可以听到悠扬而轻微的口琴声回荡在监狱里。
一个年轻犯人的到来打破了安迪平静的狱中生活:这个犯人以前在另一所监狱服刑时听到过安迪的案子,他知道谁是真凶!但当安迪向监狱长提出要求重新审理此案时,却遭到了拒绝,并受到了单独禁闭两个月的严重惩罚。而为了防止安迪获释,监狱长却设计害死了知情人!
面对残酷的现实,安迪变得很消沉。有一天,他对瑞德说:“如果有一天,你可以获得假释,一定要到某个地方替我完成一个心愿。那是我第一次和妻子约会的地方,把那里一棵大橡树下的一个盒子挖出来。到时你就知道是什么了。”当天夜里,风雨交加,雷声大作,已得到灵魂救赎的安迪越狱成功。
原来二十年来,安迪每天都在用那把小鹤嘴锄挖洞,然后用海报将洞口遮住。安迪出狱后,领走了部分监狱长存的黑钱,并告发了监狱长贪污受贿的真相。监狱长在自己存小账本的保险柜里见到的是安迪留下的一本圣经,第一页写到“得救之道,就在其中”,另外圣经里边还有个挖空的部分,用来藏挖洞的鹤嘴锄。
经过40年的监狱生涯,瑞德终于获得假释,他在与安迪约定的橡树下找到了一盒现金和一封安迪的手写信,两个老朋友终于在墨西哥阳光明媚的海滨重逢了。
电影肖申克的救赎影片评价
一条漫长的自由之路、一次灵魂深处的洗涤、一部不朽的励志经典,“希望”遵循神的旨意安睡在内页被挖空的《圣经》里,附着在安迪高大的身躯里,匍匐在500码的下水道里,最后,那条仅有的肮脏之路把安迪送往美丽的新世界。这段充满绝望与沉重的救赎之旅来自臭名远扬的肖申克监狱、来自惊悚小说大师史蒂芬·金的原著、来自哲理导演达拉邦特的倾力之作。《肖申克的救赎》带来的是恒久不变的真挚友情、百折不挠的灵魂铸炼和生生不息的命运之火。希望不需要热情,热情的希望只是灵魂深处一次不经意的冲动。在监狱里,当生命的过程只能以时间为刻度的时候,任何高涨的热情都只能无可奈何地向失望举起双手,宿命地接受命运的安排。只有内心清澈的人才能看清人生的荒谬,否则,人只有在面对冤枉时委屈和无奈、在面对压制时愤怒和狂暴、在困境下腐烂,甚或在平常的环境中寂寞和绝望。怯懦囚禁人的灵魂,希望才可感受自由。强者自救,圣者渡人。
在影片中,有人在改变,也有人在习惯。影片中的“肖申克监狱”隐喻着一个相对封闭的社会环境,对于在监狱里呆了50年的老托马斯来说,改变意味着毁灭;但对于年轻而富于激情的安迪来说,改变则是一种救赎。《肖申克的救赎》其实是对自我的一种救赎。斯蒂芬?金这位悬疑大师也只是想通过这样的方式告诉人们,追求自我的人生并非只是一个梦想,只是在于自己怎么去做。不管结果怎么样,这个过程很重要。
在牢狱题材电影中突破了类型片的限制,拍出了同类作品罕见的人情味和温馨感觉。
该片触及的是人类永恒的主题和当下的不可回避困境。电影的结构比原小说更精当,台词比原小说更有节奏感,更加有所推敲锤炼、也更有深意,人物形象比原小说更鲜活有力。导演以丰富、机巧的艺术文本,将自由精神高扬在天地之间。
《肖申克的救赎》讲的什么故事?
影片讲述了一个被诬陷谋杀自己妻子与其情夫的银行家安迪被终身监禁在肖申克监狱里,他非凡的气质引起了囚犯里德的注意并逐渐与他结为好朋友。
安迪总是以一种沉默冷静的方式全力维护自己作为正常人应该拥有的一切。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开始以他丰富的金融知识帮助狱卒们安全的逃税,帮典狱长洗黑钱,以此来换取他们对囚犯、对自己轻微的宽松。
他为争取狱内图书的扩建不厌其烦的给州长写信,并在几年后得到了政府的支持。后来,他从一个新来的囚犯口中得知妻子被杀的真相后便向典狱长申诉,然而典狱长不但拒绝了他的要求,甚至暗中杀了那个知情人,只为了留住安迪,满足他对金钱无休止的贪欲。
安迪最终走上了一条自救的道路——天时地利,安迪成功的穿过自己十九年挖成的秘密通道来到自己向往的世界。
希望只会给予那些心怀希望的人,安迪说过:“不要忘了这个世界上还有可以穿透一切高墙的东西,他就在我们的内心深处,他们无法达到,也触摸不到,那就是希望。”肖申克的救赎告诉我们:人生终有两件最重要的是,它们可以在我们最难熬无助时支撑我们坚强地走下去,那就是——希望和信仰。
自来到大学,常会有迷茫,有时看到身边同学潇洒的生活着,每天睡到自然醒,随意上课,随意玩耍,没有对自己的约束。
而自己虽然严于律己,每天在为自己的目标奋斗,却没有成就感。在坚持不下去的时候,就找一个安静的地方闭上眼睛,从安迪的故事中,坚定自己的梦想。这就是我沉迷此影片的原因,它带给我的,是心灵的震撼和启迪。
人生并非平坦,社会中的不公,出身的不同,环境的差异,纵不能成为放弃希望、放弃信念的借口。起点不同,哪怕再落魄,也要努力去改变它。有些鸟儿注定是不会被关在笼子里的,因为它们的每一片羽毛都闪耀着自由的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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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申克的救赎观后感
肖申克的救赎是一部不可多得的优秀励志型影片,我看了很多遍,依然感触良多。
影片故事情节很简单:被诬谋杀自己的妻子及其情夫的银行家安迪被判终身监禁来到了肖申克监狱。他的与众不同引起了黑人囚犯瑞德的注意并最终结成了很好的朋友。
安迪总是沉默寡言并旧能地维护自己作为一个正常人应该保有的一切。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开始用自己丰富的金融知识帮助狱卒们“合法”地逃税,甚至帮助典狱长洗钱,以此换得一些对囚犯、对自己稍微宽松的待遇。
然而安迪终于从一个新来的囚犯那儿得知了自己妻子被杀的真相,当他向典狱长提出申诉的要求时却遭到了粗暴的回绝。
因为此时贪婪的典狱长已将安迪当作自己谋取暴利的摇钱树,他甚至不惜杀掉那个知情的囚犯从而将安迪永远地留在肖申克来满足自己对于金钱无止境的贪欲。
安迪对于法律公正的幻想破灭之后,安迪成功地穿越了自己十九年来挖成的秘密通道,重新获得了自由。
是的,这是一部崇尚自由的电影。重要的是,它向人展现了取得自由的过程,它告诉你,自由不可能那么轻而易举,甚至可能会依靠向强权妥协来换取自身的生存,它告诉你自由是那样一个艰难甚至是必须穿越猥琐与肮脏的过程。
而高大森严的肖申克监狱是一个含义丰富的象征,仿佛我们在现实中经常遭遇的一种冷酷的权威的代表。
当我们对自己还懵懂无知的时候,我们便开始不断地接受这种权威的训练、锻造和暗示,我们不断地被告诫要完全清除干净自己内心的道路,竭力地、由衷地接受它的教化,从而赢得它的奖赏,获得我们做人的一切需求:被尊重并实践自己单纯的梦想。他形象的表达了制度化之下的人是顺从制度失去自我,还是怀有希望找寻自由。
然而,它虽然闪烁着自由与人性的光辉,却是这么的英雄主义,当安迪终于爬出管道,滚到小溪里,镜头从仰角给了他一个全景,此时雷电交加,大雨滂沱,安迪靠着无比的毅力与信念获得了自由,不,在镜头里不如说他自己已经成了自由精神的象征;
当安迪在海边实现着出狱前对自己的承诺---天哪,这些形象在让我们激动的同时又是多么的让我们觉得可望却不可企及。
肖申克的救赎把生命变成了一种残酷的选择。肖申克的救赎是我们简单的生活中值得一再回味的东西。相信自己,不放弃希望,不放弃努力,耐心地等待生命中属于自己的辉煌,这就是肖申克的救赎。
《肖申克的救赎》所表达的哲理是什么?
《肖申克的救赎》所表达的哲理是:
人活着一定要对人生抱有希望,千万不能放弃自己;在生活面前,一定要争取自由。没有什么比自由更值得让人向往。
因为主人公安迪阴差阳错地被判刑入狱,在一个个暗无天日的牢狱生活中,依然没有放弃对生活的追求,用一把小小的锤子,凿开了自己新的生活。所以说,希望无论何时,不能没有,一旦没有了希望,将会毁灭的更快。
《肖申克的救赎》是美国作家斯蒂芬·埃德温·金的中篇小说,也是其代表作。收录于小说合集《四季奇谭》中,副标题为“春天的希望”。
作品鉴赏:
《肖申克的救赎》这部小说诠释了希望与自由的真谛,可以说如果故事中的安迪放弃了希望,他就不会获得自由,通过小说情节不难看出,希望引导了行动,不仅仅主角安迪如此,就连故事中的瑞德也是通过安迪的礼物寻找到了光明和希望,最终通过希望获得了自由。
虽然希望与自由是两个不同的意义的词汇,但是在小说中他们有着因果关系。希望”是心中最真切的幻想、盼望、期望、愿望达到的某种目的或出现的某种情况。因为安迪有希望,他才能做出一系列的救赎进行自我拯救。故事中自由就是希望的实现。
肖申克的救赎这部电影告诉我们什么道理?
我认为人生的向往,《肖申克的救赎》中的一句经典台词这样说道:“Hopeisagoodthing,maybethebestofthings,andnogoodthingeverdies.”中文译为:希望是美好的,也许是人间至善,而美好的事物永不消逝。“希望”是《肖申克的救赎》的主题,贯穿整个电影,剧中安迪被冤枉入狱,面对“飞来横祸”,他没有言弃,反而凭借强大的毅力,完成了自我救赎,与对狱友的救赎。
一场谋杀案使银行家安迪蒙冤入狱,谋杀妻子及其情人的指控将囚禁他终生。在肖申克监狱的首次现身就让监狱“大哥”瑞德对他另眼相看。瑞德帮助他搞到一把石锤和一幅女明星海报,两人渐成患难之交。很快,安迪在监狱里大显其才,担当监狱图书管理员,并利用自己的金融知识帮助监狱官避税,引起了典狱长的注意,被招致麾下帮助典狱长洗黑钱。偶然一次,他得知一名新入狱的小偷能够作证帮他洗脱谋杀罪。燃起一丝希望的安迪找到了典狱长,希望他能帮自己翻案。阴险伪善的狱长假装答应安迪,背后却派人杀死小偷,让他唯一能合法出狱的希望泯灭。沮丧的安迪并没有绝望,在一个电闪雷鸣的风雨夜,一场暗藏几十年的越狱计划让他自我救赎,重获自由!老朋友瑞德在他的鼓舞和帮助下,也勇敢地奔向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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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 国产经典破案老电影
国产经典破案老电影非《405谋杀案》莫属。
《405谋杀案》是上世纪80年代初期的一部经典国产破案电影,由沈耀庭执导,仲星火、徐敏等主演。影片讲述了在某个夜晚,东海市405房间内发生了一起离奇的谋杀案,案件的重重疑团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视。经过缜密的侦查和推理,刑警最终成功揭露了案件背后的真相,将凶手绳之以法。
这部电影之所以成为经典,首先在于其紧凑而引人入胜的剧情设计。影片一开始就将观众带入了一个充满悬念的场景,随着调查的深入,各种线索和证据逐渐浮出水面,但又不断出现新的转折和疑点,使得观众始终保持着高度的紧张感和好奇心。此外,影片中的角色塑造也非常成功,刑警的冷静、机智和勇敢,以及凶手的狡猾、残忍和多疑,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进一步增强了影片的戏剧张力。
除了剧情和角色之外,《405谋杀案》还通过精湛的拍摄技巧和出色的表演来增强观众的观影体验。影片中的镜头运用、音效设计以及配乐都恰到好处地营造了紧张和悬疑的氛围,使得观众仿佛置身于案件现场。同时,演员们的表演也非常出色,他们将角色的内心世界和情感变化刻画得淋漓尽致,让观众在紧张的破案过程中感受到了人性的复杂和真实。
总的来说,《405谋杀案》作为一部国产经典破案老电影,凭借其紧凑的剧情、鲜明的角色塑造以及精湛的拍摄技巧和出色的表演,成为了中国电影史上的一部佳作。它不仅让观众在紧张刺激的破案过程中感受到了智慧和勇气的力量,同时也反映了当时社会对于法律和正义的追求与坚守。这部电影至今仍然具有很高的观赏价值和艺术价值,值得我们去品味和回味。
『肆』 第三个被谋杀者的电影内容介绍
20世纪30年代初,上海的法国租界发生了一起谋杀案,国民党高级爱国将领杨鼎遇害,应法国当局要求,中国警察局派警官方召到现场查看。杨鼎被害一案轰动了上海,各界人士纷纷发表演说和文章,要求当局查办凶手。爱国的方召决心搞清这个案件,但遭到警察局长邱尔康的阻挠。方召不肯就此罢休,执意四处奔走调查。不料,竟中了邱尔康设置的圈套。未待案情大白,报上竟发表了方召侦破此案的文章。方召气愤地来找邱尔康,邱尔康谎说此案已结,应由共产党负全部责任。方召认为此案并未了结,为了捉到凶手,他坚持继续进行调查。在侦破过程中,方召屡遭暗算,几经周折,他终于查到了杨鼎被害的内幕。但在归途中,他几遇险情,危急中一个姑娘救了他。当方召发现这位姑娘就是他失散多年的妹妹方卉时,陷入了无限痛苦之中。他深知妹妹恨的就是像他这种人,为了不给妹妹增加痛苦,他忍痛没有与妹妹相认。十分了解方召身世和思想的我地下党组织,对方召的痛苦与处境很同情。在地下党员陆一夫的帮助下,他终于弄清了事件的真相。最后,方召只身入虎穴,在地下党的配合下,取到了方卉几次未能拿到的秘密文件复本,毅然选择了一条可以洗雪国耻的道路。
『伍』 在农村看露天电影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这个在露天看电影是我们小时候亲身经历过的事情,影像中太深刻了,那个时候先带上小板凳去占位置,喊上小朋友,一片空地上摆着放映机还搭了一个白布架子。
专用放映机
90年代好朴素啊!
人们坐在一起好温馨啊!
在学校读书每个礼拜五也会看电影。全校一起看。真好,那个时候觉得新鲜人满为患热闹的很,很喜欢那种感觉。
在黑灯瞎火的农村夜晚没有什么 娱乐 项目,免费露天电影这种大众消费很受欢迎,不论是战争片还是喜剧片都是乡亲们的精神大餐。
影片上影还早,大伙就匆匆吃过晚饭赶往空旷场地,一手牵小孩一手拿木凳,不时和熟人打招呼;一个个眼神里充满了精彩故事的期待。
抢占靠前的位置是每个人心里的一件大事,因为坐前排可以看清楚、听真切,还没有人干扰;于是大家想方设法往前坐,笑脸多了,客气话此起彼伏。
电影正片开始之前加一段宣传片,什么沼气修建、蚕桑管理等等,小孩子不感兴趣,在人群里追逐、打闹;一些准备找对象的男青年醉翁之意不在酒,眼神不住也往女青年身上瞟。
正片终于开始,喧闹的广场变得哑雀无声,人们的表情变得严肃起来,眼睛都不肯多眨,生怕精彩情节一闪而过。
电影剧终,大伙欢呼起来,议论着故事的每一个细节;忘记了寒风的吹拂和坐硬板凳的疼痛,过了一把瘾足够了。
农村看露天电影,最鼎盛时期是文革结束后的七十年代未期及八十年代。那时候经过文革十年中的娱乐单一单调,十亿人民看八个样板戏。到一下子解放放开,大量的文革前拍摄的故事片,进口译制片复映,加上当时农村文化文娱节目严重缺乏,电视未普及。所以农村每一次放露天电影都好象节目一样,隔村隔乡都来观看,真是人山人海。我有幸曾经当过那个时期的,农村流动电影队中的一名放映员。见证和经厉过那段非凡岁月,终身难忘,现在还很怀念那个时期一些场景。农村流动电影,分为三种机型,一种是35mm的,称为大机队,由两部放映机组成,中间不用停下来停映换片,跟电影院一样机型一样放映形式,画面及声音质量较好。第二种是16mm机型,称为中机队,单机放映,因此换片时要停映,是农村电影的主力军,这种机型的拷贝(放映用的胶片)最多,影片内容最齐全丰富。第三种七十年代未期才出现的8.75mm机型,是35mm拷贝的四份之一,称小机队,是普及型。此机种灵活简单方便,很适宜转移场地,深入到每一个角落。
在我的印象中,农村放露天电影,应该是从1964年农村 社会 主义教育运动(简称四清运动)开始的,那时县电影院组织了农村电影巡回放映。因为农村面积广,县里下农村的放映队才几个,因此,在农村看上一场露天电影,也是很不容易的。我们只要一得到周边有放映电影的消息,就会兴高采烈,奔走相告。
天黑了,大人们在队里出工的散工了,我们这些小朋友也把牛关进牛棚。大人们就开始准备走夜路的照明,用干衫木皮或者干麻杆束成一把,也有用干竹片的,然后用绳子缚紧,点燃后就是很好的照明物了。院子里走夜路也有用手电筒的,这些人家大多是有人在外面参加了工作的。
记得看第一部露天电影好像叫《夺印》,说的是阶级敌人用糖衣炮弹进攻,腐蚀拉拢干部,使他们丧失阶级立场。剧中一句台词,至今仍然念念不忘,一个美女地主婆在喊:“何支书,吃早饭啦!"
我与院子里的一个老光棍,算是影迷了。老光棍辈份大,算起来是我的高叔祖了。只要周边哪个大队有电影,走七八里夜路,我们也会在所不辞。因此,当时流行的一些电影,我们大多数看过。比如《刘三姐》,《打铜锣补锅》,《渡江侦察记》,《上甘岭》,《地道战》,《地雷战》等等。七十年代后,我招工到了到了后来的国企,我们厂里也有放映机,每周都有电影看。
八十年代初,一种更加轻便的,适合于农村放映的8、75拷贝小型放映机问世,农村电影得到了进一步普及,我们县每个乡都成立了电影放映队,群众看电影不再是一种奢望,可以就近在家门口看露天电影了。
要说体验,还真是有一点,感叹我们的 科技 发展得真快。我们过去要跑老远才能看到的电影,现在坐在家里,想看什么影片,点开就有,为我们提供了极大的方便。现在的人,谁还愿意走夜路,去看露天电影呢?
科技 发展快,替代也在加快。这些年电视替代了电影,现在又兴起了手机热,真的要与时俱进,努力学习,才能不落伍啊。
在农村看露天电影挺有意思的,我小时候就看过很多场这样的电影。
先说说看电影之前,全村人不论男女老少,拖家带口,都搬上自家的小板凳,浩浩荡荡地往大队赶(我们当时是在大队放露天电影的)。
很多人会带上瓜子之类的零食,我小时候常常在春天的时候,跟小伙伴去野地里去挖“羊了冠”,就是一种可以吃根茎的小野菜,我到现在也不知道它的学名,我看电影的时候会洗上一大把揣在兜里,待到看电影的时候吃,美滋滋地边吃边看,那味道有点甜丝丝还有一点辣。
再说回放电影这事,一般电影没开始之前,场院上是十分热闹的,简直可以用“人声鼎沸”来形容,孩子哭老婆叫,有吃晚饭早先去占座的,在身边清出来他的“一亩三分地”,那里就不让别人坐了。有拿着手电满场晃大呼小叫喊人的。在电影放映之前,那场景绝对不亚于现在早市的热闹……。
待到电影开始了,虽然安静一些,但还是偶尔有喧闹声从某个方位响起,要想有现在城里电影院里那种绝对的安静,不存在的。当时的感觉跟现在的挤公交有点像,一村子人都来了,有时候还有外村来凑热闹的,闹闹哄哄的。
那时候看的电影,印象深刻的有《红高粱》,当时我好像也看不太明白,只记得一大群光着膀子的汉子抬着酒,唱“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再就是聊斋,我记得那时我10岁左右,有一次忘了什么原因了,家里人都没去看电影,我自己去的。当天晚上大月亮地,一点都不黑,我壮着胆子回家,可是看聊斋的“后遗症”还是落下了,那之后好几天都不过劲,在家看啥都像是颗血淋淋的心脏在那里跳,简直吓个半死。
我那时候小,对男女之事还不太懂,但有些这方面的镜头还是记得,聊斋里有个镜头是有个男人把胳膊割开,挤血滴在一个女人的肚脐里,当时记得那女人肚皮白白嫩嫩的,感觉好羞耻。现在想来有些可笑,怎么一个肚皮就能让个孩子感觉羞耻呢。
其余的电影记不太清,好像看过刘晓庆演的小花,还有一个电影,忘了是什么名字了,只记得他男主角当时蛮帅的,后来才知道那是李连杰,那部电影是他早期的作品。
还有一件印象深刻的事,就是我们村有个人在去别村看电影时,遇到了鬼打墙。
那次是在二队放电影,我们村子是三队,去二队要经过我们村头的一个大坑,那大坑雨水充足的时候是蓄满水的,赶上干旱年头的话,就单纯的是个老大的坑了。大坑旁边种着白桦树,晚上刮起风来,树影婆娑的,在加上树叶子哗哗啦啦响,怪瘆人的,我们一帮人一起搭伴走倒也没啥,要是单独一个人肯定会害怕。
当天我看完电影和村里人一起回来,美美地睡下。第二天,却听昨天一起看电影的五婶子说,刘四昨天一晚上都没走回村子,整整围着那个大坑转了一宿,说是遇到了鬼打墙。我听了吓出一身冷汗,还好我没野到自己单独去外村看电影,否则我也会遇到鬼打墙。
五六十年代农村放露天电影.那可是农村大人小孩最高兴热闹的时候.吃过晚饭基本是家家锁门到场.墙上树上爬的都是人.村里领导先讲几句话.然后先放幻灯片”再放记录片.最后放的才是正片..放到最关键处.人人都鸟无声息.全神贯注.只听到电影机的达达声.半路很少有人离开.一直放完影片人们才如梦初醒.恋恋不舍的回家
那是七八十年代的事了。
学校里也组织看露天电影《小兵张嘎》《闪闪红星》等。
村里每隔些日子就请放影队到村里放电影。
得知消息,村民们,尤其是小孩子们都早早地吃过晚饭,拿着凳子,椅子走到屏幕前坐好,等着看电影。
屏幕其实就是一张白色的布,挂得高高的(对于当时我来说)。
等到人们都坐好了,最后面的放映员就用放影机,也就是投影仪把某部电影的内容投放在前面的白色幕布上,人们就开始看电影了。
小时候放学后,听说村里晚上演电影就特兴奋,吃过晚饭就赶紧拿起小凳子跑到演电影的地方,找个好地方,坐下来等着看电影。
放影前,人们三五成群地往那聚集,有说有笑,互相打着招呼。
看电影是小时候最有趣的事。
在农村看露天电影是怎样一种体验 ?太美了,比过年还高兴,在我很小很小的时候,也就刚记事,隐约还记得村里演电影,动画片 ,红军桥,那时候太小了什么也没记住,就记住白狗子掉下水淹死了,因为太小了,只看了个开头,就呼呼大睡了,电影演晚了才醒,演的什么,真的不知道。后来慢慢长大了 ,才开始记住了电影的名字。小时候什么 娱乐 活动都没有,最美最高兴的事就是看露天电影,也不是常有,一个月就那么几场,盼星星,盼月亮似的,白天大喇叭 广播,贫下中农同志们,社员同志们,今天晚上我大队放映电影,电影的名字是平原游击队,希望大家准时观看,天还没黑,就开始挂幕,地点就是村当中棉站下坎,河边,有两颗树 ,把绳子扔到树杈上,一群孩子帮忙,才把银幕挂起来,一会全村人都拿着凳子来了,叽叽喳喳的可热闹了,放电影的先要对光,一道强光打在银幕上 ,左挪右移,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弄正,小孩子把手伸出来,做各种各样的动作,银幕上留下他们的首影,老鹰捉小鸡,太好玩了,放电影的一通骂,小孩子才不敢淘气了,电影就开始了。那时候的电影百分之八十都是黑白的,几乎很少是彩色的,我们管它叫带色的。最开始是加片,一般是新闻简报,相当于新闻联播,就是国家大事 ,接见外宾什么的 ,我记忆最深刻的就是红旗渠,消灭小地老虎,农业学大寨。有时候演到一半 或刚演个开头,下雨了,或者停电了,大家这个骂呀,就是不家走,等着来电,演完都后半夜了。更可气的是传的非常广,说晚上演电影,演电影的没来,大伙一个劲的骂娘,编了个顺口溜,叫加片磨鞋底,白跑英雄传。那个时候看过的电影实在太多了,黑白故事片有平原游击队,铁道游击队,回民之队,洪湖赤卫队,地雷战,地道战,南征北战,英雄儿女,三进三出,家,我这一辈子,夺印,李双双,李二嫂改嫁,小二黑结婚,钢铁战士,战友,奇袭,铁道卫士,雷锋,斗鲨,古刹钟声,野火春风斗古城,四零五谋杀案,保密局的枪声,特高课在行动,五十号兵站,虎胆英雄,智取华山,柳堡的故事,烈火中永生,永不消失的电波,暴风骤雨,满意不满意,李时珍,乔老爷上轿,杨乃武与小白菜,等等,太多了,记不住了,彩色电影不是很多,印象深刻的是智取威虎山,沙家浜,红灯记,杜鹃山,青松岭,艳阳天,金光大道,激战无名川,火红的年代,海霞,戴手铐的旅客,黑三角,决裂,春苗,红雨,风雨下钟山,拔歌的故事,从奴隶到将军,北斗,霓虹灯下的哨兵,大闹天宫,哪吒闹海,宝莲灯,归心似箭,骆驼祥子,战上海,珊瑚岛上的死光,甲午风云,红色娘子军,梁山伯与祝英台,追鱼,红楼梦,铁甲零零八,孙悟空三打白骨精,野猪林,难忘的战斗,等等,外国故事片也不少,看不见的战线,鲜花盛开的村庄,卖花姑娘,瓦尔特保卫萨拉热窝,追捕,佐罗,泥罗河上的惨案,七十九级台阶,宁死不屈,脚印,多瑙河之波,列宁在一九一八,地下游击队,埃及艳后,东方夜谭,乡村女教师,一个护士的故事,摘苹果的时候,火车司机的儿子,沸腾的生活,流浪者,奴里,叶塞尼亚,巴黎圣母院,回故乡之路,伏击战,保尔柯察金,百万英镑,淘金记,大蓬车,战斗的早晨,海岸风雷,东方快车谋杀案。等等数也数不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