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电影放映室规章制度
电影放映室是学校进行电影放映及学术交流的重要场所,为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根据学校统一管理、有偿使用的原则,确保资源的合理分配和有效利用。
一、服务范围
1. 学校举办的大型学术研讨与交流活动。
2. 学校组织的电影放映活动。
3. 与兄弟单位合作的联谊活动。
二、使用规定
1. 学校举办的相关活动需经过主管领导审批,并填写“电影放映室使用登记表”,方可使用。
2. 具体使用要求由使用单位与院广播台协商确定。
3. 使用单位应遵守相关规定,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对使用过程中损坏的设施进行照价赔偿。
4. 所有活动必须坚持健康有益、积极向上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学校规定,禁止任何违法违纪和不健康的活动。
三、设备设施管理
1. 设立兼职保管员负责设备设施的管理,按规定登记账卡,办理验收、领用和转移手续。
2. 设备设施由兼职保管员负责保管和保养。
3. 一切固定资产不得私人借用或随意侵占,严禁以旧换新或以劣换优,如有违犯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 设备设施的增添、维修需呈报计划并获得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5. 因兼职保管员和使用人员未履行职责导致财产遗失,将由过失人员负责赔偿。
6. 每年定期进行设备设施清查,确保账、卡、物三相符。
四、服务工作要求
1. 管理人员需经过统一培训,熟悉自己的工作职责和范围。
2. 放映室使用前后需进行卫生清理,保持清洁整洁。
3. 工作人员应在放映开始前一小时到达放映室,调试好音响、音质和话筒等设施。
4. 经常检查和维护常用设备。
5. 放映室每周召开一次工作碰头会,总结工作并布置任务。
五、放映规定
1. 放映时间定于每周五晚、周六下午和晚上以及周日下午,法定节假日也开放。
2. 收费标准为每人3元。
3. 观影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持门票入场,门票需加盖财务部门公章方为有效。
4. 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放映区。
5. 放映室的运行费用由院党委宣传部承担。
院广播台
2007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