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拍电影需要具备什么资质
提问
个人拍电视剧需要哪些资质
个人或几个人合伙要制作电视剧,是不是要先成立公司?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呢?若您知情,恳请给个详细答案。多谢!
hljfyxg 2007-08-31
专业回答
关于取得《摄制电影许可证(单片)》资格认证制度的实施细则(试行)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宣传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发总署关于深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1]17号),就取得《摄制电影许可证(单片)》资格认证制度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凡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地(市)级以上电影单位和电视台、电视剧制作单位,以及在地(市)级以上工商部门注册的各类文化影视法人单位(不含外资的独资企业)从事摄制电影业务(不含中外合作摄制电影业务),均可向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申请领取《摄制电影许可证(单片)》(以下简称《单片证》)。
二、凡申请领取《单片证》的单位,必须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严格执行《电影管理条例》和国家各项电影法规。
三、申请领取《单片证》的单位,须向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以下材料:
1、工商部门发放的营业执照副本;
2、本单位的资金证明和制作影片的资金来源及数额;
3、拟摄制电影的文学剧本一式十份。
四、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单位的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应在30日内对其电影文学剧本、单位情况进行审核并作出资格认证决定。审核合格的,发放该影片《单片证》;审核不合格或电影文学剧本需要修改的,应说明理由或提出剧本修改意见。
五、申请单位所申请的影片获得《单片证》后,方可按批准的剧本进行拍摄。
六、获得《单片证》的单位,享有该影片一次性出品权,既可独立出品,也可与其他制片单位联合出品。
七、获得《单片证》的单位,最多可与两个电影制片单位(含文化影视单位)联合出品,且各自投资均不得低于该影片总成本的三分之一,方可共同署名出品单位、出品人;如联合摄制影片,其组合单位也不得超过三个,且各自投资不得低于该影片总成本的三分之一,但合作单位可不限于电影制片单位或文化影视单位。
八、《单片证》实行一片一报制度,即每拍一部影片须按本办法的报审程序重新申报。
九、取得《单片证》后,其出品单位可凭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到注册地工商部门增加摄制电影的经营业务。
② 申请电影拍摄许可证,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申请电影拍摄许可证,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需要具备:
(1)首先必须具有公司,以公司的名义申请备案立项
(2)对公司的注册资金没有要求,按照内资公司注册资金要求:一人独自公司需要公司的注册资金不能低于10万,2人以上的公司,最低注册资金为3万
(3)申请电影立项的时候,投资资金要求至少三分之一到账。
需要提交的材料:
1、拍摄影片的备案申请;
2、不少于1000字的故事梗概一份;
3、编剧允许备案单位使用其作品的授权书;
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制片单位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对帐单);
6、《摄制电影许可证(单片)申请书》;
7、如拍摄数字电影,需提交《电影数字节目制作主要设备使用清单》。
③ 拍摄电影需要什么证件和流程
电影拍摄电影发行单位审批需要提供的材料 影视剧备案立项
(一)申请书,载明电影发行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以及申请的主要事项;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市州文化行政部门意见;
(四)章程;
(五)发行或代理发行过2部以上国产影片的证明材料;
(六)注册资本数额及其证明文件;
(七)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意向书;
(八)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九)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证明材料。
6、电影剪接。在美国的商业电影中,导演是没有剪接权利的,都是由制片公司进行剪接,但是如果是一线导演的话,那就不同了。
7、发行商。商业电影中发行商和制片商不是一家,发行商是通过竞争来取得发行权,一部电影的好坏也可以通过看发行商来表现。
8、宣传方式。就拿《强战世界》来说,早在电影放影4个月前电影的广告和宣传海报就已经出炉。
9、电影国际发行。发放电影配音权,剪编权
10、参加电影节
④ 开一家电影院需要什么证件,到哪些部门办手续大概需要多少钱可以办好
开电影院主要需要的证件是工商营业执照、《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银行基本户许可证》《卫生许可证》、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以下内容有具体提到这些证件在哪里办理以及办理的步骤:
一、工商注册
1、办理公司名称(选择公司注册名称)
2、办理中的注意事项:
(1)名称的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如遇重名须更换名称;
(2)若股东为两方以上,股东之一为法人,该法定代表人不能再以自然人的身份成为另一股东。
3、办理注册所需资料:
(1)文化局所需的资料(筹建电影院的申请报告,场地平面图,场地租用合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环保意见书)
(2)消防局需要的资料(场地平面图,线路图,吊顶图,安全指示图)
(3)卫生监督所所需资料(场地平面图,员工体检,身份证复印件,场地租用合同复印件)
(4)工商所需资料(场地平面图,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场地租用合同复印件及原件,消防意见书复印件)
二、申请《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向当地影院主管部门申请《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向当地影院主管部门递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
2、法人资格证明;
3、建筑单位提供证明;
4、土地使用证明;
5、公安消防证明;
6、人员机构制度;
7、音响灯光检测证明。
通过当地影院主管部门的逐步审核通过后,申请方可取得《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三、办理工商执照
带上办好的《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和影院公司临时执照到工商局,办理正式工商营业执照。
四、申请影院编码
1、提交工商营业执照、《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2、提交影院加盟院线的信息;
3、填写申请影院编码的注册材料。
通过省级电影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的逐步审核通过,影院方可获得影院编码。影院取得编码后,在影院试营业前,将影院编码安装到售票系统中,方可使用。同时影院在试营业期间的票房数据须传到委员会。
五、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此证到区技术监督管理局办理。 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副本复印件4份;
2、验资报告正本1份;
3、介绍信;
4、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
5、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6、公司章程1份。
六、办理《银行基本户许可证》
由财务指定人员办理,办理时间为十个工作日。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份;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份;
3、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
5、带公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名章、支票预留印签名章。
七、办理《统计登记证》
办理统计登记证及财政登记证,到当地财政局办理登记挂名。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份;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
4、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份;
5、公司章程;
6、财务制度;
7、公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名章。
八、申请发票和购买发票
1、申请发票
申请发票的数量,首次购买发票,税务局只售一本或三本,因此要向国税局 增加发票的数量。所需资料:
(1)写申请书,可根据情况来写销售额及发票数量;
(2)《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一份;
(3)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
2、购买发票
根据影院的需要,到税务局购买发票。
九、办理水吧《卫生许可证》
1、办理水吧《卫生许可证》申请手续
(1)从业人员健康证;
(2)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3)当地区级卫生防疫站领取“卫生许可证申请表”,加盖公章;
(4)绘制水吧营业区域平面图,加盖 公章。
2、办理增项时所需材料
(1)到区工商局企业登记科领取“增项、变更表格”;
(2)营业执照内容填写该表格,增项内容为“食品饮料”,加盖公章,此表随同营业执照证、副本原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2张,送到企业登记科;
(3)五个工作日领取增项后的营业执照。
3、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所需材料
(1)卫生防疫站领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检测后7个工作日领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⑤ 电影院涉及的证件办理
工商执照;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消防安全许可证;消防验收合格证;消防安全检查(开业许可);组织机构代码证;统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环保合格证;院线批文。
办理数字电影院流程(马鞍山市)
一、申请报告:申请事由,项目要点、投资方简介,规划草案、建设规模等。
附件:
1、放映单位名称、章程;
2、放映场所证明(产权证、租赁合同等);
3、投资情况:注册验资报告或银行进账单等;
4、放映设备:设备清单、设备入网证等;
5、管理和专业人员情况:职务(工种)、身份证复印件、技术等级证书等;
6、影院建设:规划、设计、建设相关图纸、报批件等;
7、加入院线情况:院线简介、合作院线协议、证明文件等;
8、消防审查批准意见书。
二、填写《安徽省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审批表》(一式四份)
三、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马鞍山市文化委”行政审批窗口申报。经审核批准后,发放《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凭此证办理其他相关证照。
四、其他:
▲1、必须符合我市数字电影院发展整体规划;
2、数字影院必须取得《数字电影放映设备技术合格证》,该事项由合作院线向国家广电总局进行申报批准;
3、数字影院必须安装计算机售票系统,并使用统一售票系统,该事项由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直接审批;
4、完成“消防、机构代码、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审批事项后需向市文化委广播影视科备案;
⑥ 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加快发展电影产业,培育市场主体,规范市场准入,增强电影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促进社会主义电影业繁荣,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电影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境内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经营电影制作、发行、放映、进出口业务及境外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参与经营电影制作、放映业务的资格准入管理。第三条国家对电影制作、发行、放映、进出口经营资格实行许可制度。第四条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下简称广电总局)为全国电影制片、发行、放映、进出口经营资格准入的行业行政管理部门。第二章电影制作第五条国家允许境内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电影制片公司。申请设立电影制片公司,由境内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向广电总局提出申请。
(一)已取得《摄制电影许可证》的境内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联合设立电影制片公司的,申报条件及程序如下:
1、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提交申请书、合同、章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各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二)未取得《摄制电影许可证》的境内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首次拍摄电影片时须设立影视文化公司,由影视文化公司申请领取《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取得《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的申报条件及程序如下:
1、地(市)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各类影视文化单位,均有资格申领《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
2、提交申请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制作影片的资金来源证明、拟摄制影片的文学剧本(故事梗概)一式三份;
3、广电总局在20个工作日内对申报的摄制资格及电影文学剧本(故事梗概)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发给《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申报单位持广电总局出具的批准文件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不批准的,书面回复理由;
4、取得《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的单位,享有影片一次性出品权。出品人可独立出品,也可与其他制片单位(含影视文化单位)联合出品;
5、《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实行一片一报制度。
(三)已取得《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的境内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单独或联合设立电影制片公司的申报条件及程序如下:
1、已经以《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的形式投资拍摄了两部以上电影片;
2、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3、提交申请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联合设立电影制片公司的,还要提供合同、章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各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4、投资摄制两部电影片的《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等相关材料。
(四)符合(一)、(三)项的,广电总局在20个工作日内颁发《摄制电影许可证》。申报单位持广电总局出具的批准文件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报广电总局备案;不批准的,书面回复理由。第六条允许境内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中方)与境外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外方)合资、合作设立电影制片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申请设立合营公司,由中方向广电总局提出申请。申报条件及程序如下:
(一)中方已取得《摄制电影许可证》的或已取得两个《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的;
(二)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三)外资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不得超过49%;
(四)符合(一)、(二)、(三)项的,由中方向广电总局提交项目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合营各方注册登记证明(或身份证明)、资信证明、公司名称预核准通知书等。广电总局依法予以审核。经审核合格的,出具核准文件并颁发《摄制电影许可证》;
(五)符合(一)、(二)、(三)、(四)项的,由中方持广电总局出具的核准文件及本条(四)中所列文件,报商务部审批。商务部依法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经批准的,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回复理由;
(六)申报单位持广电总局、商务部的批准文件,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⑦ 拍一部电影需要哪些审批程序
1、自审
首先要确定电影剧本没有违反审查条例如:危害国家统一、泄露国家机密、迷信、淫秽、赌博、暴力等等。
2、报备
确定剧本没问题后,要到电影审查机构备案,电影审查机构会对报备案的电影剧本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即可开始拍摄电影。
3、审查
电影拍摄完成后,要把影片交由电影审查机构审查,审查通过后即可上映。
(7)电影行业哪些环节需要行政许可扩展阅读
根据《电影管理条例》具体审查规定如下:
第二十五条
电影片禁止载有下列内容: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电影技术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第二十六条
电影制片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负责电影剧本投拍和电影片出厂前的审查。
电影制片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对其准备投拍的电影剧本审查后,应当报电影审查机构备案;电影审查机构可以对报备案的电影剧本进行审查,发现有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禁止内容的,应当及时通知电影制片单位不得投拍。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
电影制片单位应当在电影片摄制完成后,报请电影审查机构审查;电影进口经营单位应当在办理电影片临时进口手续后,报请电影审查机构审查。
电影审查收费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规定。
第二十八条
电影审查机构应当自收到报送审查的电影片之日起30日内,将审查决定书面通知送审单位。审查合格的,由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发给《电影片公映许可证》。
电影制片单位或者电影进口经营单位应当将《电影片公映许可证》证号印制在该电影片拷贝第一本片头处。 审查不合格,经修改报送重审的,审查期限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重新计算。
第二十九条
电影制片单位和电影进口经营单位对电影片审查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审查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的电影复审机构申请复审;复审合格的,由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发给《电影片公映许可证》。
⑧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去哪办理,准备哪些手续、资料
摘要 按规定,向所在地县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电影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所在地县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电影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批准的,发给《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依法领取营业执照。
⑨ 电影发行需要什么手续
当然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影)电视厅(局)、文化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贯彻实施《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号,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加强对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单位的管理,现就已经设立的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单位(以下统称电影经营单位)重新办理审批和登记手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条例》有关规定,已经设立的电影经营单位必须在1997年1月1日前向管理电影的行政部门重新申请审批,领取相应的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重新登记手续。
二、原有电影经营单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必须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规范,并按《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属于非公司企业法人的,按《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的规定进行登记。
关联资料:宪法法律共1部行政法规共2部
三、电影经营单位办理重新登记手续,应向《电影管理条例》规定的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原登记机关与重新登记机关不一致的,原登记机关应将登记档案移交重新登记机关。
四、重新登记的电影经营单位按新设立企业提交重新登记所需材料,原提交的登记材料中已有《国有资产产权证明》或验资证明的,重新登记时可免交相应的证明。重新登记收费按变更登记收费标准执行。
五、各地广播电影电视、文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学习《电影管理条例》,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审批和重新登记工作。
六、地方人民政府管理电影的行政部门参照广播电影电视部制作的审批登记表和许可证样式,制作《设立电影发行单位审批登记表》和《设立电影放映单位审批登记表》以及《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和《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七、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厅(局)和文化厅(局)于1997年5月底前将重新办理手续后的发行、放映单位重新登记情况的统计资料报广播电影电视部电影局计财处。
附:
一、(1)摄制电影许可证样式(略)
(2)摄制电影许可证(副本)样式(略)
二、(1)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样式(略)
(2)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副本)样式(略)
三、(1)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样式(略)
(2)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副本)样式(略)
四、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许可证(略)
五、设立电影制片单位审批登记表(略)
六、设立跨省级电影发行单位审批登记表(略
参考http://www.chinaacc.com/new/63/70/2006/2/sh64233157302722600214280-0.htm